Steve Chen <steve.bbs@bbs.stat.tku.edu.tw>
wrote in message
news:3bO8N0$I9s@bbs.stat.tku.edu.tw...
> ※ 引述《seal.bbs@bbs.ntu.edu.tw
(PSYCHO)》:
> : ==> brenden.bbs@BirdNest.infoX.Net
(無恥政客去死) 提到:
[ 略... ]
>
>
多數人們在探討思索一個問題時,傾向於簡化處理,越簡單越好。
>
所以,許多不必要的爭議,往往就出於兩極化的對立。兩方人馬
>
都死守在遙遠對立的一極,往往忘記還有中間一大段空間的存在,
> 而且是很大的一段。
>
> 宣導 open sources
的論者,多將利潤焦點集中在服務性質的營利與社會名聲。
> 但是,我們是否忘記,除了 freeware
之外,還有一類軟體稱為 shareware?
> 固然有許多 shareware
的作者紛紛加入註冊碼或時間限制,以保護他們的權益,
> 但是,也有一種 shareware
是不加任何限制的。這類軟體姑且稱為 support-ware,
>
也就是作者在軟體文件之中表明,希望使用者能夠捐獻少量的金錢,讓作者
> 能夠有繼續發展的動力,也就是來自使用者的 support.
>
> 如果大家不健忘,在 DOS 時代有個 list.com
軟體很好用。這個程式很小,
>
我至今還在用,作者也沒有加入任何的限制,只希望使用者能捐獻
10 元美金。
> 但是,他賺了很多錢。list.com 不是 open source,可能也會遭到
open sources
>
論者的攻擊,但是,這個軟體的賺錢模式也許可以給我們一點點啟示。
>
> 如果 open source
的概念,來自於對人類終究會互利互助的樂觀,那麼,
>
為什麼需要去斷定「自由軟體不能賺錢」?如果多數的人們有這樣的道德水準,
> 能夠促成 open source 的發展,那麼,只要這些使用者的 1/10,甚至
1/100
>
能夠捐獻少量的金錢給自由軟體作者,誰說自由軟體不能賺錢?
>
> open source 觀念,希望藉由軟體程式碼的公開達到 add value
的目的。
>
既然是增加了原來軟體的價值,如果使用者感激這些作者,並且願意貢獻
>
少數的金錢讓他們繼續創作,為什麼這些軟體作者不能經由這些添加的價值
> 獲得一些經濟上的報酬?
>
> 如果我們期望人們終究會接受 open source
的崇高觀念,卻認為人們
>
會吝於捐獻小額金錢贊助軟體創作者,認為這些人只能去從事服務性質的工作,
> 這是不是一個思考上的矛盾?
>
>
我認為我們不要去期望一個完全無私、高道德水準的社會,因為那樣的社會
> 不符人性,而且,有得必有失。如果 open source
運動只造就了幾個
> 擁有高知名度的明星、先知,讓他們名利雙收(演講收費、股票),
> 這些人當然不用靠軟體賺錢。但是,其他人呢?
>
> 那些介於明星與普羅大眾之間,有志於 open sources
發展的軟體創作者,
>
除非他們本身已經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除非他們能夠甘心情願地從事
>
軟體服務業,否則,這些人會不會失去了創作的誘因與動機,
> 這是否符合讓多數人獲利的精神?
>
>
如果經由服務賺到的錢是正當的,那麼,只要能夠開放原始碼,
> 經由添加軟體價值賺到的錢,也是正當的。
>
Steve 兄的話常是那麼中聽的 :)
說得沒錯﹕open source 和賺錢本來就不是衝突的。
只是人們在討論問題的時候常不自覺的用一種模式套入去思考另一種模式。
如果要我來形容的話﹕商業思維和 open source
思維的衝突是源於誤會﹕
1﹐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2﹐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先入為主的成見與合作的空間是成反比的。
您又認為如何呢﹖